收費名目翻新 仍是招聘騙局
2011-04-02
來源:番禺日報
近年來,部分用人單位為了謀取錢財,采用招聘的途徑,通過向求職者收取招聘費、培訓費、押金或服裝費等,斂取不義之財。“番禺人才”李先生提醒,求職者遇到需要交費的用工單位,一定要提高警惕。求職者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,務必仔細看清合同條款,遇到含混不清的內容或者需要注明卻沒有提及的內容,一定要指出。后,求職者要注意保留勞動合同等書面證據(jù),便于在維權時候掌握主動。
以培訓為由收取費用
去年畢業(yè)的小張學的是計算機信息專業(yè),在網(wǎng)上投簡歷后不久,就收到一家網(wǎng)絡技術公司發(fā)出的面試通知,崗位是網(wǎng)絡技術工程師。參加面試時,該公司自稱是某大公司的下屬子公司,凡是新進來的人都需要參加為期14天的培訓,培訓費用是800元。但是當培訓結束后,小張卻被告知他的條件與公司所招人員條件不符,未被錄用。小張致電該公司的總公司時,才知道這家網(wǎng)絡技術公司與這家大公司并沒有關系。
交了押金可工作一年
小林今年20歲,中專畢業(yè)后,她在親戚的介紹下到一家服裝公司工作。面試當天,老板稱需要交納押金200元,滿一年以后如果還在這里做,押金將如數(shù)退還,若中途有變,則不再退還。為了得到這份工作,小林只好答應,她心里想:這家公司還不錯,我在這里應該可以工作一年以上。6個月后,朋友又向她介紹了一份更好的工作,當她跟老板說要離開時,老板聲稱先前有過相關協(xié)議,扣除其200元押金。小林認為是自己違約了,也不敢再繼續(xù)向老板要了。
面試收取檔案管理費
小羅去年中專畢業(yè),畢業(yè)后去一家私人企業(yè)面試,單位要他先交60元檔案管理費,說面試通過就不退還,面試不通過這筆錢退還,于是小羅便交錢等消息。董律師表示,企業(yè)這樣收費是不合理的。有的單位自己管理檔案,根本不存在管理費,而有些單位將檔案放在人才市場,原則上這筆費用也應由單位出,即使由個人承擔,也應在簽訂勞動合同以后。在這之前,單位原則上不得向應聘人員收取任何費用,否則就有欺騙之嫌。
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
在應聘過程中,類似以上的這些情況并不罕見。“番禺人才”李先生提醒,凡是簡單聊兩句,草草應付面試后就說你被錄用的招聘企業(yè),往往重視的是你的“財”而不是“才”。求職者應聘時要掌握好一個原則,即不要在應聘的過程中向招聘單位繳付任何形式的費用或抵押證件。
勞動保障部2000年頒布的《勞動力市場管理規(guī)定》中明確規(guī)定:禁止用人單位向求職者收取招聘費用;向被錄用人員收取保證金或抵押金;扣押被錄用人員的身份證等證件;以招用人員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等行為。因此,用人單位要求就業(yè)者在簽訂合同的同時,繳納抵押金、風險金等以防止就業(yè)者違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。求職者在遇到此類情況時,可以大膽地提出拒絕,不要相信單位給出的適時退款的承諾。如果求職者已繳納了此筆費用,有權在進入用人單位后隨時要求予以返還。也可以通過申請勞動爭議仲裁,或向勞動監(jiān)察投訴、舉報,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