滴水匯聚終成海洋 深圳生活垃圾分類嚴陣以待
初稿經(jīng)歷征求各區(qū)(新區(qū))意見并報市城管局審核、召開專家評審會、第二輪征求各區(qū)(新區(qū))意見并報市城管局審核、報市法制辦審核、公示及征求意見工作、立法調(diào)研工作、召開立法聽證會、通過法制辦辦務會審議、報市政府審議等九大關卡,6月23日,深圳市政府第277號令,發(fā)布《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管理辦法》,并明確將從2015年8月1日施行。
據(jù)統(tǒng)計,去年一年,深圳生活垃圾處理量達到540萬噸,平均每天1.5萬噸左右,按照近10年深圳生活垃圾處理量年均6%的增速測算,“垃圾圍城”的危機離深圳并不遙遠??梢哉f,《辦法》的出臺勢在必行。
《辦法》提出,深圳生活垃圾按照標準分為三類:一是可回收物,指可循環(huán)利用和資源化利用的廢紙、廢塑料等;二是有害垃圾,指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(huán)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應當專門處置的廢電池、廢燈管、棄置藥品等;三是其他垃圾,指除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廢棄物。住宅區(qū)內(nèi)的生活垃圾實行定時定點相對集中分類投放,具體時間和地點,由業(yè)主大會或者業(yè)主委員會確定。
針對分類標準“四變?nèi)?rdquo;,深圳市城管局副局長、新聞發(fā)言人楊雷認為,準確地講應該是整體上大類分三類,只是從規(guī)章角度不對四分類做強制性要求。楊雷說,首先是因為廚余垃圾后續(xù)處理設施暫時能力還達不到。其次是在廚余垃圾處理技術工藝方面還面臨一些困難。
而就民眾關心的罰款問題,楊雷介紹,《辦法》實施后,不是馬上就開罰,有一個宣傳的過程,讓市民熟悉法規(guī)、熟悉生活變化。更希望每個市民都認真履行垃圾分類和減量的職責,按照規(guī)章的要求去做,慢慢養(yǎng)成習慣,形成生活風氣后,垃圾分類不難做到。
此外,《辦法》明確,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全過程監(jiān)管制度,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、收集、運輸、處理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,定期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,并與相關部門實現(xiàn)信息共享。若單位或者個人未分類投放或者未按規(guī)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,由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;拒不改正的,對個人處50元罰款,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100元罰款;對單位處1000元罰款。個人受到罰款處罰的,可申請參加主管部門安排的社會服務以抵扣罰款。而生活垃圾收集企業(yè)混合收集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的,由主管部門處10000元罰款。
對于路人游客等個人亂丟垃圾行為會不會出現(xiàn)取證難、處罰難的情況?深圳市城管局表示還將要求路人、游客等亂丟行為發(fā)生地的責任人,加強對垃圾分類工作的管理,切實履行義務,提高其管理范圍內(nèi)的垃圾分類水平。在加強正面宣傳的同時,還將加強對違法行為的曝光力度。
楊雷介紹,每個星期六將設定為深圳資源回收日,在全市分步實施再推廣,通過日積月累,讓在深圳的市民逐步養(yǎng)成習慣,平時把資源類垃圾稍加儲存,每個星期六集中交售到委托企業(yè)作處理,對資源垃圾做到應收盡收。
“如果每個人是一滴水,匯聚到一起就是海洋。”垃圾分類能否成功的關鍵是廣大市民群眾主動參與進來,從自己身邊小事做起,從點滴做起,如果每個人是一滴水,匯聚到一起就是海洋。
(本文資料參考晶報、深圳新聞網(wǎng)、南方都市報、法制日報、深圳特區(qū)報)